苏州离婚律师 苏州离婚律师法律咨询 苏州离婚律师律师简介 苏州离婚律师业务范围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苏州离婚律师
  >> 分 类 导 航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新闻资讯 → 苏州市设立全国首个养老服务业发展引导基金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苏州市设立全国首个养老服务业发展引导基金
苏州离婚律师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5-08-28 08:17:36
我市近日出台《苏州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设立养老服务业发展引导基金,首期规模为5000万元,引导社会力量募资设立规模2亿元的养老服务业创业投资基金。
苏州市设立养老服务业发展引导基金在全国属于首创,这将改变以往政府对企业单纯采取补贴、奖励、贴息等一次投入、一次使用的形式,转为以股权投资的形式对企业进行支持,是我市在新常态下以改革创新破解发展瓶颈的重要举措,将有力地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转型发展。
为充分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吸引优质养老服务业企业、项目聚集本市,有效引导社会资本向养老服务业领域投资,苏州设立养老服务业发展引导基金,引导基金首期规模为5000万元,引导社会力量募资设立规模2亿元的养老服务业创业投资基金,引导基金存续期限为7年,引导基金在参股设立基金稳定运营后,可通过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公开转让股权、投资基金到底清算退出等途径完成退出,以实现引导基金的良性循环。
组织架构上,设立由市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组成的苏州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委托专业机构作为基金管理人,对基金的运作方式、收益分配、清算退出等进行专业化管理,并设置专门账户,单独建账、封闭运行。
投资原则上,重点投资养老服务业初创期中小企业,投资养老服务业的投资额不低于创业投资企业全部投资额的70%;投资对象为苏州市范围内注册设立的创业企业,投资额不低于创业投资企业全部投资额的70%;对单个创业企业的投资不超过投资基金总额的20%。
去年,苏州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鼓励民营和海外资本开展养老服务,同时设立养老服务业发展引导基金,首期规模5000万元。到2020年,全市养老机构床位达每千名老人45张,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50%以上、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养老床位数占比达70%以上;社区、村都建有日间照料中心或托老所,60%以上的城市社区和有条件的农村社区建有老年人的康复场所。
——此文由苏州离婚律师(www.jin-lawyer.com/)精心收集和整理。 ——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苏州离婚律师感谢您的配合!
上一篇:继承光荣传统 圆满完成阅兵任务 苏州市领导慰问驻苏某部官兵
下一篇:苏州市开展全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专项督查工作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2-2013 苏州离婚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苏州市区西环路868号双桥868商务楼3楼(西环路金螳螂大楼南100米)
手机:13962184736(微信) 邮箱:jin-lawyer@163.com
本站部分信息参考了法律人士的智力成果,供学习交流之用。如您不同意收录敬请有效告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并向您表示致敬。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
苏州离婚律师网,为您提供相关法律知识,找律师,就上苏州离婚律师
keywords:苏州离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