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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遗产继承 → 关于涉外继承案件的专属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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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涉外继承案件的专属管辖
苏州离婚律师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3-12-05 11:03:36

依据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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