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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协议离婚后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如何办
苏州离婚律师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24-03-26 19:08:34

一、
夫妻协议离婚后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如何办

  离婚后对方不付孩子抚养费,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果夫妻是协议离婚,应该按照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来让另一方履行其义务,也可以据此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

  如果是法院调解离婚,除了《离婚调解书》外,也应该有一个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里面应该有子女抚养条款,如果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拒绝执行,可重新起诉到法院,让法院重新裁定,强制执行;

  如果是判决离婚,可根据离婚判决书里面的离婚孩子抚养费支付条款,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
夫妻协议离婚后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需要哪些材料

  1.民事起诉状:这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要文件,需要详细说明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2.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这些文件证明了父母之间的离婚关系和子女抚养权的约定。

  3.子女身份证明:需要提供子女的身份证明,例如出生证明、户口本等。

  4.抚养费支付记录:如果有的话,需要提供对方支付抚养费的记录,以证明对方未按照约定支付抚养费。

  5.其他证据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证据材料,例如子女的学费、医疗费等支出证明,以及对方的经济状况证明等。

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

三、
夫妻协议离婚后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去哪个法院起诉

  可以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就到经常居住地起诉。也就是说,你应该去对方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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