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离婚律师 苏州离婚律师法律咨询 苏州离婚律师律师简介 苏州离婚律师业务范围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苏州离婚律师
  >> 分 类 导 航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协议离婚协议离婚 → 签了离婚协议男方不履行怎么处理好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签了离婚协议男方不履行怎么处理好
苏州离婚律师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24-03-26 18:27:00

一、
签了离婚协议男方不履行怎么处理好

  签了离婚协议男方不履行的处理方法是:

  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确认该协议合法的诉讼。若法院作出判决之后,一方仍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协议书属于双方合意的结果,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
签了离婚协议男方不履行有效吗

   离婚协议生效的时间具体是在办理完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的时候。

  离婚协议是协议离婚的必要材料,只要夫妻是在法定条件下签订的就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此时还未生效。

  离婚协议只有是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协议离婚男方不履行

三、
签了离婚协议男方不履行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

  签了离婚协议男方不履行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2年。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此文由苏州离婚律师(www.jin-lawyer.com/)精心收集和整理。 ——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苏州离婚律师感谢您的配合!
上一篇:精神病人在正常时会不会协议离婚
下一篇:胁迫签订离婚协议有效吗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2-2013 苏州离婚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苏州市区西环路868号双桥868商务楼3楼(西环路金螳螂大楼南100米)
手机:13962184736(微信) 邮箱:jin-lawyer@163.com
本站部分信息参考了法律人士的智力成果,供学习交流之用。如您不同意收录敬请有效告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并向您表示致敬。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
苏州离婚律师网,为您提供相关法律知识,找律师,就上苏州离婚律师
keywords:苏州离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