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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后变更去哪个部门
苏州离婚律师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23-05-10 13:22:37

一、
离婚协议后变更去哪个部门
  离婚协议后变更去哪个部门在法律上没有限制,夫妻双方在离婚前或者离婚后任何时候,可以通过协商变更离婚协议,不需要有关部门同意,也不需要到某个机关办理,只要双方经过协商重新达成协议,重新签订一份新协议或者补充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该协议只要是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就是有效的。

二、
办理协议离婚登记需要多久
  办理协议离婚登记需要多久,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协议离婚要签订离婚协议书,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后,有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是30天,冷静期结束后,要在30天内申请发给结婚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
离婚协议办理流程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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